涉及生命、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類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目錄》分別在2010年、2014年、2018年、2021年做了調整,終版本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于2022年6月1日實施。
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請書上簽署受理意見,返回申請單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請單位出具不受理通知書。 產品試制和型式試驗 按照規(guī)定需要進行產品試制或者進行型式試驗的,申請單位應當在受理后,準備試制產品或者進行型式試驗。。 承擔型式試驗的單位在完成型式試驗后,應當向申請單位出具型式試驗報告。
申請制造許可的單位到所在州(地、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領取《申請書》,填寫申請書一式四份(附電子文本),向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提出申請,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政府有關部門依法頒發(fā)的登記、注冊證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質量手冊; 4、有關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5、設備圖紙和技術文件
下列情況不批準延期: 1.申請之日,許可證有效期不足30天的; 2.不滿足換證條件的。 許可證遺失或損毀的,應填寫《特種設備許可(核準)證補發(fā)申請表》,提出申請。 在收到補證申請材料后,將在5個工作日內補發(fā)許可證。獲證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定繳納許可證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