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工程領域是以自然科學和地球科學為理論基礎,以地質調查、礦產資源的普查與勘探、重大工程的地質結構與地質背景涉及的工程問題為主要對象,以地質學、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技術、數(shù)學地質方法、遙感技術、測試技術、計算機技術等為手段,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的先導性工程領域。
巖土勘察的目的是為擬建物施工圖階段的基礎設計與施工提供工程地質依據,根據擬建筑物的工程特征、地基土的工程地質條件,對場地地基土的利用、整治、改造提出方案,并對其進行技術、經濟方面的分析和論證。一般具體任務如下:
1)查明工程影響范圍內地基土的地層結構、巖土類別、埋藏條件、分布規(guī)律及各巖土層的物理力學性質,并評價其工程特性。查明基巖淺埋區(qū)覆蓋層厚度及基巖風化層厚度、破碎程度;
2)查明擬建場地內地下水類型、埋藏條件及其特性,并對地下水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作出評價;
3)查明場地有無影響工程穩(wěn)定性的不良地質現(xiàn)象(暗渠、暗塘、地下障礙物、防空洞、舊基礎、孤石、甲烷等) 及分布范圍,分析其對工程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提出整治建議;
4)對基坑開挖的支護方法和降水措施提出建議,對開挖可能導致的巖土問題(如流砂、突涌等)進行預估,提供深基坑圍護設計、施工所需的各種參數(shù);
5)結合場地各地段的工程地質條件,提出合理、經濟的基礎方案,并提供相應的設計參數(shù)。提供可供選擇的樁基持力層以及相關的樁基設計參數(shù);
6)對主體結構的抗浮措施就巖土方面進行評價,提供基礎抗浮樁的方案建議;
7)評價場地與地基的地震效應,提供場地土類型、場地類別、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和特征周期,對擬建場地相應深度范圍飽和土液化和軟土震陷進行評價。對場地的穩(wěn)定性和適宜性進行評價;
8)評價成樁可行性,分析評價施工對環(huán)境影響,并提出防治措施
初步勘察階段是在選定的建設場址上進行的。根據選址報告書了解建設項目類型、規(guī)模、建設物高度、基礎的形式及埋置深度和主要設備等情況。初步勘察的目的是:對場地內建筑地段的穩(wěn)定性作出評價;為確定建筑總平面布置、主要建筑物地基基礎設計方案以及不良地質現(xiàn)象的防治工程方案作出工程地質論證。本階段的主要工作如下:
①搜集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附有建筑場區(qū)的地形圖,一般比例尺為l:2000~1:5000)、有關工程性質及工程規(guī)模的文件。
②初步查明地層、構造、巖石和土的性質;地下水埋藏條件、凍結深度、不良地質現(xiàn)象的成因和分布范圍及其對場地穩(wěn)定性的影響程度和發(fā)展趨勢。當場地條件復雜時,應進行工程地質測繪與調查。
③對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或7度以上的建筑場地,應判定場地和地基的地震效應。
初步勘察時,在搜集分析已有資料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和場地條件還應進行工程勘探、測試以及地球物理勘探工作。
建設工程項目設計一般分為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為了提供各設計階段所需的工程地質資料,勘察工作也相應地劃分為選址勘察(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詳細勘察三個階段。對于工程地質條件復雜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要建筑物地基,尚應進行預可行性及施工勘察;對于地質條件簡單,建筑物占地面積不大的場地,或有建設經驗的地區(qū),也可適當簡化勘察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