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定起重量:叉車的額定起重量是指貨物重心至貨叉前壁的距離不大于載荷中心距時,允許起升的貨物的重量,以 T(噸)表示。當貨叉上的貨物重心超出了規(guī)定的載荷中心距時,由于叉車縱向穩(wěn)定性的限制,起重量應相應減小。
載荷中心距:載荷中心距是指在貨叉上放置標準的貨物時,其重心到貨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離T,以mm(毫米)表示。對于1T到4T叉車規(guī)定載荷中心距為500mm。
起升高度:起升高度是指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叉車滿載,貨物升至位置時,貨叉水平段的上表面離叉車所在的水平地面的垂直距離。
普通內燃叉車
一般采用柴油、汽油、液化石油氣或天然氣發(fā)動機作為動力,載荷能力 1.2~8.0噸,作業(yè)通道寬度一般為3.5~5.0米,考慮到尾氣排放和噪音問題,通常用在室外、車間或其他對尾氣排放和噪音沒有特殊要求的場所。由于燃料補充方便,因此可實現長時間的連續(xù)作業(yè),而且能勝任在惡劣的環(huán)境下(如雨天)工作。
重型叉車
采用柴油發(fā)動機作為動力,承載能力 10.0~52.0噸,一般用于貨物較重的碼頭、鋼鐵等行業(yè)的戶外作業(yè)。
集裝箱叉車
采用柴油發(fā)動機作為動力,承載能力 8.0~45.0噸,一般分為空箱堆高機、重箱堆高機和集裝箱正面吊。應用于集裝箱搬運,如集裝箱堆場或港口碼頭作業(yè)。
不同車型的市場保有量不同,其售后保障能力也不同,例如:低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和高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同屬窄通道叉車系列,都可以在很窄的通道內 (1.5~2.0米)完成堆垛、取貨。但是前者駕駛室不能提升,因而操作視野較差,工作效率較低。由于后者能完全覆蓋前者的功能,而且性能更出眾,因此在歐洲后者的市場銷量比前者超出4~5倍,在中國則達到6倍以上。因此大部分供應商都側重發(fā)展高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而低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只是用在小噸位、提升高度低(一般在6米以內)的工況下。在市場銷量很少時,其售后服務的工程師數量、工程師經驗、配件庫存水平等服務能力就會相對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