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作用:
受壓鋼筋、受拉鋼筋、架立鋼筋、分布鋼筋、箍筋等
鋼筋現(xiàn)如今被廣泛應用于任何建筑上,為人類的進步取得了更好的證據(jù),也是現(xiàn)如今對鋼筋的質(zhì)量的考察構件按小配筋率配筋時,按(等面積 )原則代換鋼筋。
一般鋼筋混凝土工程常用的鋼筋:
(1)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T 1499.1-2017
(2)鋼筋混凝土用鋼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1499.2-2018
(3)鋼筋混凝土用鋼第3部分:鋼筋焊接網(wǎng)GB1499.3-2010
(4)鋼筋混凝土用余熱處理鋼筋GB13014-2013
鋼筋的綁扎應該符合以下的規(guī)定:
1.鋼筋的交點須用鐵絲扎牢;
2.板和墻的鋼筋網(wǎng)片,另須在中間部分的相交點可相間隔交錯的扎牢,但要保證受力鋼筋不發(fā)生位移。雙向受力鋼筋網(wǎng)片,須全部扎牢;
3.梁和柱的鋼筋,除了設計有要求外,箍筋應于受力筋垂直設置。
4.板、次梁與主梁交叉處、板的鋼筋在上,次梁鋼筋居中,主梁的鋼筋在下;當有圈梁或墊梁時,主梁的鋼筋在上。
橫肋側面與鋼筋表面的夾角α不得小于45度;
鋼筋相對兩面上橫肋末端之間的間隙(包括縱肋寬度)總和不應大于鋼筋公稱周長的20%;
當鋼筋公稱直徑不大于12mm時,相對肋面積不應小于0.055;公稱直徑為14mm和16mm,相對肋面積不應小于0.060;公稱直徑大于16mm時,相對肋面積不應小于0.065。
長度及允許偏差
a、長度:鋼筋通常按定尺長度交貨,具體交貨長度應在合同中注明;鋼筋以盤卷交貨時,每盤應是一條鋼筋,允許每批有5%的盤數(shù)(不足兩盤時可有兩盤)由兩條鋼筋組成。其盤重及盤徑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規(guī)定。
b、長度允許偏差:鋼筋按定尺交貨時的長度允許偏差不得大于+50mm。
c、彎曲度和端部:直條鋼筋的彎曲變應不影響正常使用,總彎曲度不大于鋼筋總長度的0.4%;鋼筋端部應剪切正直,局部變形應不影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