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租賃經營人將租賃汽車(包括載貨汽車和載客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營方式。汽車租賃的實質是在將汽車的產權與使用權分開的基礎上,通過出租汽車的使用權而獲取收益的一種經營行為,其出租標的除了實物汽車以外,還包含保證該車輛正常、合法上路行駛的所有手續(xù)與相關價值。不同于一般汽車出租業(yè)務的是,在租賃期間,承租人自行承擔駕駛職責。汽車租賃業(yè)的核心思想是資源共享,服務社會。
按照租賃期長短劃分
1997年頒布實施的《汽車租賃試點工作暫行管理辦法》中按照租賃期的長短將汽車租賃分為長期租賃和短期租賃。在實際經營中,一般認為15天以下為短期租賃,15~90天為中期租賃,90天以上為長期租賃。
長期租賃,是指租賃企業(yè)與用戶簽訂長期(一般以年計算)租賃合同,按長期租賃期間發(fā)生的費用(通常包括車輛價格、維修維護費、各種稅費開支、保險費及利息等)扣除預計剩存價值后,按合同月數(shù)平均收取租賃費用,并提供汽車功能、稅費、保險、維修及配件等綜合服務的租賃形式。
短期租賃,是指租賃企業(yè)根據用戶要求簽訂合同,為用戶提供短期內(一般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用車服務,收取短期租賃費,解決用戶在租賃期間的各項服務要求的租賃形式。
代駕租車
租賃公司設有租車配置司機服務,該項服務加收司機服務費。
司機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如加班按工作日、周末、國家法定假日的不同計算加班費用。承租人應保證司機的用餐及休息時間。
去外地出車承租人須全部負擔司機的差旅費及食宿費。
為了,一般租賃公司都會規(guī)定司機連續(xù)開車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天累計開車不得超過8小時,每天總服務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關于汽車租賃的重要性行業(yè)已經達成共識,在汽車市場增速回歸正常、新車銷售利潤下滑的趨勢下,融資租賃可以有效降低消費者的購車門檻,從而促進新車銷售并隨之帶來后續(xù)的后市場服務,并成為新的盈利增長點,而經營性租賃也可以有效實現(xiàn)批量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