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品設計中,藝術不是主導,這個問題我也談過很多。上篇文章專門講市場通行框架的問題,以及為什么一定要使用通行框架。設計師需要比任何人都具備理智的認知,因為一個設計師所設計的產品,所面對的是無數的用戶群體,如果他是情緒化且不成熟的,那么產品會無法說服那么多人同時使用并且獲得人們的喜愛。
產品設計的過程更多的情況是將同類異化的過程, 即主觀能動地將主體與同類之間產生相應的差異性, 同時這種差異性必須在產品與消費需求對應關系的價值判定中處于優(yōu)勢地位, 方可獲得被選擇的權利。 因為比較的終目 的是做出選擇, 選擇的結果就意味著優(yōu)勝劣汰的競爭。 但產品設計的過程同時還存在將異類同化的過程, 即主觀能動地將主體與異類之間產生相應的一致性, 同時這種一致性同樣必須在產品與消費需求對應關系的價值判定中處于優(yōu)勢地位, 方可獲得被選擇的權利。 無論同類異化還是異類同化, 我們的目 的均是如何獲得相對恰當且有比較優(yōu)勢差異的對應關系。
所謂的同類比較就是發(fā)現比較對象的差異性, 也就是說將同類異化的過程, 如果這種異化超出原有的范圍, 就形成了 異類。 反之異類比較實際上是同化的過程, 即尋找共同點, 如果這種過程進入某個范圍, 自 然異類就會被轉化成同類。 因此, 比較是同化與異化共存的過程, 如果主觀在比較之前, 先判定是同類比較, 自 然比較更多的是異化的過程, 如果主觀在比較之前, 先判定是異類比較, 自 然比較更多的是同化的過程。 前者比較的結果是發(fā)現差異性, 后者則尋找共同性。
當意識到這個周期存在時,你就會發(fā)現,不是每一次都要做出90分的方案產品。典型的例子是,驗證階段和成長階段,在基礎功能上的做到60分,核心功能的75分,比基礎功能和核心功能上都做到90分,更加合理。 比如驗證階段,也包括成長階段,有太多不確定性。如果把一個功能更做到80分,可能上線沒人用(直到產品上線,你其實根本不知道會發(fā)生什么事),或者公司業(yè)務定位調整了,棄用了這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