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1、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xiàn)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xiàn)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2、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來兩側同時設置。
3、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4、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yōu)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標志板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
并設時,應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順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5、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
交通標牌是用圖形符號和文字傳遞特定信息,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車方向以保證道路暢通與行車安交通標牌交通標牌全的設施。適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專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質,車輛、行人都必須遵守。交通標牌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主標志中有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和指路標志四種。
交通標牌的基本作用:
1、警告標志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
2、禁令標志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
3、指示標志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4、交通標志牌指路標志是傳遞道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為大家介紹交通信號燈安裝高度要求。
1.道口信號燈:高度不應低于3m。
2.人行橫道信號燈:安裝高度為2m至2.5m。
3.車道信號燈:
(1)安裝高度5.5m至7m;
(2)安裝于立交橋體上時,不得低于橋體凈空。
4.非機動車道信號燈:
(1)安裝高度為2.5m至3m,在借用指導機動車通行信號燈燈桿采用懸臂式安裝非機動車信號燈情況下,應符合7.4.2要求;
(2)非機動車信號燈懸臂長度應保證非機動車信號燈位于非機動車道上空。
5.機動車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和道口信號燈:
(1)交通標志牌廠家采用懸臂式安裝時,高度5.5m至7m;
(2)采用柱式安裝時,高度不應低于3m;
(3)安裝于立交橋體上時,不得低于橋體凈空;
(4)懸臂長度長不應超過內側車道中心,短不小于外側車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