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指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申請人由于資金需要,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轉讓于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額付給持票人的一種融資行為。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yè)務要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它把信貸資金的投放、收回與商品的貨款回收緊密結合在一起,使企業(yè)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提前變現,增加了企業(yè)的可用資金。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yè)務要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它把信貸資金的投放、收回與商品的貨款回收緊密結合在一起,使企業(yè)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提前變現,增加了企業(yè)的可用資金。銀行又可將經貼現并符合央行規(guī)定條件的票據向央行辦理再貼現,克服銀行信貸資金緊缺的困難,減輕貼現銀行的頭寸壓力,增加貸款總額和貸款收益。因此無論對貼現方、還是對貼現銀行來講,貼現業(yè)務都是一項流動性極強的業(yè)務。
收到客戶給我們的銀行承兌匯票的相關賬務處理
1.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應根據承兌匯票復印件做如下分錄:
借:應收票據-**單位(出票人)
貸: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單位(我們的客戶即前一手)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應根據貼現憑證及承兌匯票復印件做如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銀行
財務費用-利息支出(貼現息)
貸:應收票據-**單位(出票人)
3.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收款應根據銀行的收款回單及承兌匯票復印件做如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銀行
貸:應收票據-**單位(出票人)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在出票人(即承兌申請人)以數據電文形式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經承兌銀行審批并同意承兌后,保證承兌申請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的繼承和發(fā)展,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所體現的票據權利義務關系與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沒有區(qū)別,不同之處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以數據電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紙質實物票據,以電子簽名取代實體簽章,以網絡傳輸取代人工傳遞,以計算機錄入代替手工書寫,實現了出票、流轉、兌付等票據業(yè)務過程的完全電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