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是信息視覺表達中較難討論的問題,但總體上說,我們還是可以根據一般的色彩冷暖規(guī)律與色彩變化感受來指導設計行為。例如色彩明度高的空間信息表達使人感到輕快、活躍;明度較低會使人感到嚴肅、凝重;而中性調子則會使人感到平和、穩(wěn)定。這些規(guī)律一旦與信息設計和空間設計結合起來,便能很好地處理各種設計關系的整體性。
標識標牌從設計形態(tài)上看,導視系統屬于平面設計的范疇,然而導視系統終是作用于空間環(huán)境,又與特定的空間環(huán)境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導視設計主要以建筑環(huán)境空間功能和空間形式意義為主,是將環(huán)境與視覺這兩個領域進行結合的一個完整的概念。
主標志 (1)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險地點的標志。 (2)禁令標志: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某種交通行為的標志。 (3)指示標志: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4)指路標志: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5)旅游區(qū)標志:提供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標志。 (6)道路施工標志:通告道路施工區(qū)通行的標志。 (7)限速標志:警告車輛減速行駛的標志。
公路交通標志的設置,應以不熟悉周圍路網體系的公路使用者為設計對象,綜合考慮周邊路網與公路條件、交通條件、氣象和環(huán)境條件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設置標準,根據各種交通標志的功能和駕駛人員的行為特征進行合理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