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來兩側同時設置。
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新手由于對交通標識沒有切身感受,因此容易發(fā)生違反交通標識的行為。同時由于對交通標識不理解或未及時發(fā)現,還容易發(fā)生走錯路、走冤枉路的情況。這些情況都是在所難免的。
為了方便觀察交通標識,新手在開車時要注意路邊、路上方設置的指示牌,視野要遠要高,弄清交通標識指示的含義后再行車。
內部照明標志
標志板內裝照明裝置,采用半透明材料制作標志面板,有單面顯示和兩面顯示兩種。內部照明標志可根據標志板的大小,承受的風力進行結構設計。確保標志面照度均勻,在夜間具有150m 的視認距離。燈箱結構合理,金屬構件經防腐處理,防雨防塵,電器元件耐久可靠,檢修方便。
(1)位于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七的懸臂式、門架式交通標志,結構重要性系數
(2)位于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上的其他類型的交通標志及位于其他等級公路上的交通標志,結構重要性系數Y。=0.9。
4、交通標志結構的荷載計算與組合、極限狀態(tài)設計方法、地基基礎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guī)范》( JTC D60 )、《公路橋涵地基與基礎設計規(guī)范》(JTJ 024)、《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JB 50017)和《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JB 5768)等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