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適應控制
把交通系統(tǒng)作為一個不確定系統(tǒng),能夠連續(xù)測量其狀態(tài),如車流量、停車次數(shù)、延誤時間、排隊長度等,逐漸了解和掌握對象,把他們與希望的動態(tài)特性進行比較,并利用差值以改變系統(tǒng)的可調參數(shù)或產生一個控制,從而保證不論環(huán)境如何變化,均可使控制效果達到或次優(yōu)控制的一種控制方式。
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無圖案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機動車通行。
非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內有自行車圖案的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非機動車通行。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
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信號燈的出現(xiàn),使交通得以有效管制,對于疏導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減少交通事故有明顯效果。1968年,聯(lián)合國《道路交通和道路標志信號協(xié)定》對各種信號燈的含義作了規(guī)定。綠燈是通行信號,面對綠燈的車輛可以直行,左轉彎和右轉彎,除非另一種標志禁止某一種轉向。左右轉彎車輛都必須讓合法地正在路口內行駛的車輛和過人行橫道的行人優(yōu)先通行。紅燈是禁行信號,面對紅燈的車輛必須在交叉路口的停車線后停車。黃燈是警告信號,面對黃燈的車輛不能越過停車線,但車輛已十分接近停車線而不能停車時可以進入交叉路口。此后,這一規(guī)定在全世界開始通用。
交通標志通常工藝流程:
底板工序,剪板——折邊或卷邊——鉚接鋁槽(或鋁焊)——磨光鉚釘接點——打磨板面——清洗板面——晾干;
牌面工序,裁膜——制圖——刻字或噴繪寫真——揭字——覆轉移膜;
上述兩道工序完畢后,較大的標志牌應當利用覆膜機粘貼底膜;較小的標志牌可用手工以刮板粘貼。在加工過程中,需要熟練的操作技工加工,以防反光膜的損壞浪費和板面粗糙引起的品質低劣。
主動發(fā)光道路交通標志工藝流程:
面板雕刻——透明板雕刻——LED光源板全自動制作——打磨洗板——反光膜粘貼——封裝底板——裝配控制箱及物聯(lián)網模塊——老化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