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下列地區(qū)建造墳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qū)和文物保護區(qū); (三)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qū); (四)鐵路、公路主干線兩側。 前款規(guī)定區(qū)域內現有的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方案將未經批準擅自興建公墓設施,向未出具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或遷葬證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利用水泥、石材等固化硬化墳墓,提供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銷售喪葬用品不按規(guī)定明碼標價,機構工作人員向殯儀中介機構倒賣逝者及親屬信息進行牟利,亂搭靈棚、亂放煙花鞭炮、沿街游喪等行為,均被列為重點整治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非營利定價 根據殯葬服務需求特點,《意見》將殯葬服務區(qū)分為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 基本服務主要包括遺體接運(含抬尸、)、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服務。 基本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成本監(jiān)審或成本調查的基礎上,考慮財政補貼情況,按照非營利原則從嚴核定。
整個土葬時期,實行土葬主要是為了防止死者被野獸吃掉,同時也是為了使死者的得到永恒的安息和葬地。中國人之所熱衷土葬,一方面是人們對土地十分依賴和留 戀,此外人們還認為土地埋葬先人的形式是為死者提供了另外一個活動的空間。新中國成立以后至今,我國開始逐漸推行“火葬”。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物質文化的生活不斷豐富,人們逐步從滿足基本生活要求提升到滿足精神需求的層面。殯葬行業(yè)也從滿足人們基本的處置遺體的需求,逐步上升到滿足人們精神需求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