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相關要求:
1.建筑拆除工程必須由具備爆破或拆除專業(yè)承包資質的單位是施工,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
2.拆除工程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生產管理協議。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負檢查督促責任;施工單位應對拆除工程的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
3.建設單位應在拆除工程開工前15日,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①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②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③拆除施工組織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
④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房屋拆除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問題?
一、拆除應當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不得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先應采取加固或穩(wěn)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因特殊情況須采用推倒法拆除的,應遵照《建筑安裝工程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并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超過墻厚度的三分之一,1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時,不得進行掏掘;
(二)在掏掘時,須采取有效措施支撐住墻體;
(三)推倒前,應發(fā)出信息,待人員避到區(qū)域后方可進行。
城市的發(fā)展是一個不斷進行再建設的過程,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實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生產力得到空前的發(fā)展。為了城市的整體規(guī)劃,有時也為了國家專項工程建設的需要,有必要對原有建筑房屋進行拆除、搬遷,達到整體的整齊劃一或對日益緊張的國有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
頒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guī)定: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可以向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并送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房屋拆遷協議公證對于完善拆遷協議內容,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預防房屋拆遷糾紛,穩(wěn)定房屋管理秩序,保證房屋拆遷、安置活動順利進行,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房地產業(yè)的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