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的設計要與新功能相配套。工程用途變化、面積和層數變化的同時,與之相配套的消防設施有可能改變。如消火栓及常備滅火器材的數量變化、消防水池及高位水箱的儲水量是否需要增加、消防電梯及消防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tǒng)的設置與否、消防供水以及空調、防排煙系統(tǒng)等配套設施的設置都應加以考慮。當然,對于一般的比較簡單的工程,僅需考慮一個或幾個方面的問題。對于一些“先天不足”的建筑物,如一些設計消防給水、無消防自動系統(tǒng)的建筑,在“后天”改建中要按照現行《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等技術標準重新設計,彌補不足,做到不留新問題。但是,在求新的同時,還要本著實用、節(jié)約的原則,充分利用建筑原有的消防設施,做到物盡其用。
十必須
一、必須確保不關閉、屏蔽消防設施;
二、必須確保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閉合狀態(tài),防火門上粘貼消防警示標識;
三、必須確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出口暢通無阻;
四、必須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標識完好有效;
五、必須組織電氣、燃氣線路設施檢測和油煙道清洗;
六、必須確保消防控制室有兩名值班人員在崗在位,并實行持證上崗;
七、必須組織消防培訓和全員滅火應急救援疏散演練,確保每名員工懂得及時組織人員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
八、必須確保每名員工熟知“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和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主要內容及本崗位消防常識;
九、必須確保微型消防站人員在崗在位;
十、必須設置消防宣傳欄,播放消防宣傳視頻;
商業(yè)綜合體,是將城市中商業(yè)、辦公、居住、旅店、展覽、餐飲、會議、文娛等城市生活空間的三項以上功能進行組合,并在各部分間建立一種相互依存、相互裨益的能動關系,從而形成一個多功能、率、復雜而統(tǒng)一的綜合體。商業(yè)綜合體內經營范圍廣,可燃物較多,發(fā)生火災時蔓延速度快,同時,該類型場所的人流量大、突發(fā)狀況多,緊急情況下疏散難度較大。
建筑形式多樣、撲救困難
地下倉庫因其通風不暢,一旦發(fā)生火災,疏散救人、撲滅火災都很困難;設置在樓上的倉庫,因火場烈焰烘烤,滅火水流積聚,容易造成建筑物坍塌;而集中存放物資的倉庫群,因其存放空間較大,防火間距較小,物資存放密集,發(fā)生火災后撲救也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