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先將垃圾進行分類,建筑工地垃圾:分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沒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鑿除、抹灰等產生的舊混凝土、砂漿等材料)以及木材、金屬和其他廢料等類型。將廢料統(tǒng)一進行堆放,配備專業(yè)清運工人進行清運處理。且分類堆放應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內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應及時苫蓋,避免雨淋和減少揚塵。
(2)建筑垃圾堆放區(qū)應至少保證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臨時貯存能力。如無專用提升設施,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過3m。
(3)建筑垃圾堆放區(qū)地坪標高應高于周圍場地不小于15 cm,堆放區(qū)四周應設置排水溝,滿足場地雨水導排要求。
(4)放區(qū)應設置明顯的分類堆放標志。
2、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應容貌整潔、外觀完整、標志齊全。
(1)車輛車窗、擋風玻璃、反光鏡、車燈應明亮,無浮塵、無污跡;
(2)車輛車牌號應清晰、無明顯污漬,距車牌15 m處應能清晰分辨車牌上的字跡;
(3)車廂廂體、廂蓋外表面應光滑平整,無明顯的凹陷和變形。車廂外部銹蝕或油漆剝落單塊面積不得超過0.01 m2,總面積不得超過0.05m2;
(4)車輛底盤無大塊泥沙等附著物,輕輕敲打時,應無塊狀泥沙等污漬脫落。
(5)建筑垃圾裝載高度應低于車廂欄板高度,裝載量不得超過車輛額定載重量。
(6)車輛裝載完畢后,廂蓋應關閉到位,并檢查車廂卸料門鎖緊裝置,保證鎖緊有效、可靠。
(7)車廂液壓舉升機構及廂蓋液壓、啟閉機構的液壓部件各結合面無明顯滲漏。
(8)運輸單位應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保證車況完好。
3.清運中注意的問題:
(1)清理施工垃圾時,嚴禁隨意凌空拋撤造成揚塵。施工垃圾及時清運,清運時,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2)易飛揚的廢料盡量保持濕潤,如露天存放時采用嚴密苫蓋。運輸和卸運時防止遺灑飛揚。
(3)在清運過程中應注意。
建筑垃圾中的許多廢棄物經分揀、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如:廢鋼筋、廢鐵絲、廢電線和各種廢鋼配件等金屬,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漿、抹灰砂漿、打混凝土墊層等,還可以用于制作砌塊、鋪道磚、花格磚等建材制品。 由于建筑垃圾堆放比較集中,場地比較有限,而且交通不是很方便,建議選用建筑垃圾破碎機。該設備對各種大型大塊物料進行多級破碎。設備占地面積小,可節(jié)省大量基建及遷址費用;能夠對物料進行現(xiàn)場破碎而不必將物料運離現(xiàn)場再破碎,從而大量降低了物料的運輸費用。建筑垃圾破碎機還可以根據(jù)實際現(xiàn)場設計改型,非常適合建筑垃圾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