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作業(yè)完成后應及時清理場地,車走地凈。車容要整潔,車體外部無污物,標識應清晰,運輸垃圾應密閉,無潑灑滴漏。垃圾收集運輸符合有關作業(yè)要求,嚴禁焚燒、偷倒、亂倒垃圾。
??(2)收集運輸全封閉,日產(chǎn)日清不落地。不露天儲存,不露天收集運輸。
??(3)垃圾清運車保持車容整潔,標志清晰,按操作規(guī)程裝卸,文明作業(yè),車門噴印清晰的單位名稱。垃圾收集作業(yè)完成后,要車走地凈、垃圾收集容器復位,擺放整齊。保證轄區(qū)內無衛(wèi)生死角,無積存生活垃圾。禁止敞開式轉運,運輸過程中無揚撒、拖掛、滴漏。吊桶垃圾車加蓋不超高、超載、掛包運輸。垃圾壓縮車加裝污水收集裝置且保持密封不泄漏,及時排凈污水并于出站前關閉排污水口。裝卸垃圾應符合作業(yè)要求,不得亂倒、亂卸、亂拋,距居民住宅較近垃圾站裝運時,應避開早晨、中午時間,并減少噪聲。
建筑垃圾指人們在從事拆遷、建設、裝修、 修繕等建筑業(yè)的生產(chǎn)活動中產(chǎn)生的渣土、廢舊混凝土、廢舊磚石及其他廢棄物的統(tǒng)稱。按產(chǎn)生源分類,建筑垃圾可分為工程渣土、裝修垃圾、拆遷垃圾、工程泥漿等;按組成成分分類,建筑垃圾中可分為渣土、混凝土塊、 碎石塊、磚瓦碎塊、廢砂漿、泥漿、瀝青塊、廢塑料、廢金屬、廢竹木等。
建筑垃圾是指在工程中由于人為或者自然等原因產(chǎn)生的建筑廢料,包括廢渣土、棄土、淤泥以及棄料等。這些材料對于建筑本身而言是沒有任何幫助的,但卻是在建筑的過程中產(chǎn)生的物質,需要進行相應的處理,這樣才能夠達到理想的工程項目建設,正因為是一個整體的過程,所以其環(huán)節(jié)的考慮是更重要的。
(1)利用廢棄建筑混凝土和廢棄磚石生產(chǎn)粗細骨料,可用于生產(chǎn)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砂漿或制備諸如砌塊、墻板、地磚等建材制品。粗細骨料添加固化類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層。
(2)利用廢磚瓦生產(chǎn)骨料,可用于生產(chǎn)再生磚、砌塊、墻板、地磚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樁基填料、地基基礎等。
(4)對于廢棄木材類建筑垃圾,尚未明顯破壞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損嚴重的
木質構件可作為木質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紙等。
(5)廢棄路面瀝青混合料可按適當比例直接用于再生瀝青混凝土。
(6)廢棄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廢鋼材、廢鋼筋及其他廢金屬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爐加工。
(8)廢玻璃、廢塑料、廢陶瓷等建筑垃圾視情況區(qū)別利用。
建筑垃圾不是“垃圾”,而是一種可再生資源。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包括土、渣土、廢鋼筋、廢鐵絲和各種廢鋼配件、金屬管線廢料、廢竹木、木屑、刨花、各種裝飾材料的包裝箱、包裝袋、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碎磚和碎混凝土塊、搬運過程中散落的黃砂、石子和塊石等,這些材料約占建筑施工垃圾總量的80%。
不同結構形式的建筑工地,垃圾組成比例略有不同;施工管理水平不同,垃圾數(shù)量差異也很大。建筑垃圾中的許多廢棄物經(jīng)過分撿、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如廢鋼筋、廢鐵絲、廢電線和各種廢鋼配件等金屬,經(jīng)分揀、集中、重新回爐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種規(guī)格的鋼材;廢竹木材則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磚、石、混凝土等廢料經(jīng)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漿、抹灰砂漿、打混凝土墊層等,還可以用于制作砌塊、鋪道磚、花格磚等建材制品;磚、瓦經(jīng)清理可以重復使用;廢磚、瓦、混凝土經(jīng)破碎篩分、清洗后,可以作為再生骨料配制低標號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墊層、室內地坪及地坪墊層、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塊、混凝土空心隔墻板或蒸壓粉煤灰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