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挖一般土石方工程量的計算原則 按照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計量規(guī)范2013的規(guī)定一般挖土石方工程量的計算規(guī)定為: 1、挖土應按自然地面測量標高至設計地坪標高的平均厚度確定。堅向土方、山坡砌土開挖深度應按基礎墊層底表面標高至交付施工現(xiàn)場地標高確定,無交付施工場地標高時,應按自然地面標高確定。 2、挖石應按自然地面測量標高至設計地坪標高的平均厚度確定?;A石方開挖深度應按基礎墊層底表面標高至交付施工現(xiàn)場地標高確定,無交付施工場地標高時,應按自然地面標高確定。
土石方運輸距離及運輸方式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運距以挖、填區(qū)的重心之間直線距離計算,也可按挖方區(qū)重心至棄土區(qū)重心之間的實際行駛距離計算,或按循環(huán)路線的二分之一距離計算,當棄、置土運距>15km時,不再執(zhí)行定額項目,按社會運輸價計算。 本條主要是解決市政道路工程挖填土石方路基內的移挖作填的運距計算原則,外運棄土和借土填方的運距計算原則,特別是外運棄土和借土填方的往返路線不一致,往返路線有一定的差距時,采用循環(huán)路線的二分之一距離計算運距的原則。
1.挖掘機工作前,應檢查油路和傳動系統(tǒng)是否良好,操縱桿應置于空擋位置;工作時應處于水平位置,并將行走機構制動,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機回轉及行走時,應待鏟斗離開地面,并使用慢速運轉。往汽車上裝土時,應待汽車停穩(wěn),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并應先鳴號,后卸土。鏟斗應盡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車。挖掘機停止作業(yè),應放在穩(wěn)固地點,鏟斗應落地,放盡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挖掘機轉移工地時,應使用平板拖車。2.推土機啟動前,應先檢查油路及運轉機構是否正常,操縱桿是否置于空擋位置。作業(yè)時,應將工作范圍內的障礙物先予清掉,非工作人員應遠離作業(yè)區(qū),先鳴號,后作業(yè)。推土機上下坡應用低速行駛,上坡不得換擋,坡度不應超過25°,下坡不得脫擋滑行,坡度不應超過35°。在橫坡上行駛時,橫坡坡度不得超過10°,并不得在陡坡上轉彎。填溝渠或駛近邊坡時,推鏟不得超出邊坡邊緣,并換好倒車擋后方可提升推鏟進行倒車。多臺推土機在同一作業(yè)區(qū)推土時,前后相距應大于8m,左右相距應大于1.5m。停車作業(yè),推土機應停放在平坦穩(wěn)固的地方,放凈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推土機轉移時,應使用平板拖車。
在施工前,需根據(jù)工程規(guī)模和特性,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導流方式和工程進度要求,施工條件以及可能采用的施工方法等,研究選定開挖方式。明挖有開挖、分部位開挖、分層開挖和分段開挖等。開挖適用于開挖深度淺、范圍小的工程項目。開挖范圍較大時,需采用分部位開挖。如開挖深度較大,則采用分層開挖,對于石方開挖常結合深孔梯段爆破(見深孔爆破)按梯段分層。分段開挖則適用于長度較大的渠道、溢洪道等工程。對于洞挖,則有全斷面掘進、分部開挖和導洞法等開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