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挖、推、裝、運體積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實體積計算,土石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設計)體積計算。不同狀態(tài)的土、石方體積分別按“土方體積折算系數(shù)表”、“石方體積折算系數(shù)表”中相關系數(shù)換算。
采用反鏟、拉鏟挖土機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其施工方法有下列兩種:(1)端頭挖土法:挖土機從坑(槽)或管溝的端頭,以倒退行駛的方法進行開挖,自卸汽車配置在挖土機的兩側裝運土。(2)側向挖土法:挖土機沿著坑(槽)邊或管溝的一側移動,自卸汽車在另一側裝土。7.挖土機沿挖方邊緣移動時,機械距離邊坡上緣的寬度不得小于基坑(槽)和管溝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過5m時應按專業(yè)性施工方案來確定。8.機械開挖基坑(槽)和管溝,應采取措施防止基底超挖,一般可在設計標高以上暫留300mm一層土不挖,以便經(jīng)抄平后由人工清底挖出。9.機械挖不到的土方,應配以人工跟隨挖掘,并用手推車將土運到機械能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時挖走。10.修幫和清底。在距槽底實際標高500mm槽幫處,抄出水平線,釘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將暫留土層挖走。同時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用小線或鉛絲),檢查距槽邊尺寸,確定槽寬標準。以此修整槽邊,末尾清理槽底土方。槽底修理鏟平后進行質量檢查驗收。11.開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場地有條件堆放時,應留足回填的好土;多余土方應一次運走,避免二次搬運。
隨著水利工程建設規(guī)模的日益發(fā)展,世界上一些大型工程的土石方開挖量常達到數(shù)千萬立方米,甚至超過億立方米,如巴基斯坦塔貝拉土石壩(壩體填筑量達1.2億立方米)和中國葛洲壩水利樞紐土石方開挖量均超過1億立方米;巴西伊泰普水電站工程,土石方開挖量達6010萬立方米。因此一些發(fā)達國家土石方施工機械化水平日益向大型、方面發(fā)展,主要特點是:①發(fā)展大容量、大功率、率的土石方施工機械,如10立方米以上的挖掘機,100t級以上的自卸汽車;②各工序所采用的機械配套成龍,容量、效率互相配合;③廣泛應用液壓技術;④采用電子技術和新材料,廣泛應用自動控制技術;⑤既注意發(fā)展一機多用的多功能機械,又注意發(fā)展專用機械;⑥注意施工機械的維修和保養(yǎng)。
一、工程施工前控制及資料檔案制定
1、工程立項后,工程部主辦人員要求設計部門對該項目從設計角度提出處理意見(場內(nèi)短駁平衡、外運等),同時征得預算部對處理方式的意見,兩者相結合確定處理方案。
2、處理方案確定后,設計部在清理方案上給予明確的指導,用書面形式表明土方垃圾應清理至什麼標高。土方造型應做成如何形狀等。
3、預算部在價格上應給予明確指導,對駁運、翻土等有定額的嚴格按定額執(zhí)行。無定額的,由工程部、預算部共同操作,先進行市場調查,后確立價格、并對價格確定做文字說明。
4、工程部對所屬清運的土方活建筑土方垃圾用圖紙的方式正確體現(xiàn)原貌,由預算部計算出工程量,由非受益方兩人(監(jiān)理、工程部主辦人員活工程部主辦人員、預算部主辦人員)簽字生效。
5、預算部對以上資料必須進行復核、復查。
6、以上資料齊全才可施工,此類合同原則上實行閉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