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業(yè)點上方,半徑相當于水深的區(qū)域內,不得同時進行其它作業(yè)。因水下操作過程中會有未燃盡氣體或有毒氣體逸出并上浮至水面,水上人員應有防火準備措施,并應將供氣泵置于上風處,以防著火或水下人員吸入有毒氣體中毒。
操作前,操作人員應對作業(yè)地點進行處理,移去周圍的障礙物。水下焊割不得懸浮在水中作業(yè),應事先安裝操作平臺,或在物件上選擇的操作位置,避免使自身、潛水裝具、供氣管和電纜等處于熔渣噴濺或流動范圍內。
對儲油罐、油管、儲氣罐和密閉容器等進行水下焊割時,必須遵守燃料容器焊補的技術要求。其他物件在焊割前也要徹底檢查,并清除內部的可燃易爆物質。
要慎重考慮切割位置和方向,先從距離水面近的部位著手,向下割。這是由于水下切割是利用氧氣與氫氣或石油氣燃燒火焰進行的,在水下很難調整好它們之間的比例。有未完全燃燒的剩余氣體逸出水面,遇到阻礙就會在金屬構件內積聚形成可燃氣穴。凡在水下進行立割,均應從上向下移,避免火焰經過未燃氣體聚集處,引起燃爆。
使用氫氣作為燃氣時,應特別注意防爆、防泄漏。
割炬點火可以在水上點燃帶入水下,或帶點火器在水下點火,前者帶火下沉時,特別在越過障礙時,一不留神有被火焰或燒壞潛水裝具的危險,在水下點火易發(fā)生回火和未燃氣體數量增多,同樣有爆炸的危險,應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