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噴水(霧)滅火系統(tǒng)
1、檢查管網(wǎng)的安裝、連接、設置噴頭數(shù)量及末端管徑等;
2、檢查水流指示器和信號閥的安裝及其功能;
3、檢測報警閥組的安裝、閥門的狀態(tài)、各組件及其功能;
4、檢測噴淋頭安裝、外觀、保護間距和保護面積及與鄰近障礙物的距離等;
5、對報警閥組進行功能試驗;
6、對自動噴淋水(霧)系統(tǒng)進行功能試驗;
氣體滅火系統(tǒng)
1、檢查氣體滅火系統(tǒng)的貯瓶間的設備、組件、滅火劑輸送管道、噴咀及防護區(qū)的設置和安裝狀況;
2、對氣體滅火系統(tǒng)模似聯(lián)動試驗、查看先發(fā)聲、后發(fā)光的報警程序,查看切斷火場電源、自動啟動、延時啟動量、防火閥和排風機、噴射過程、氣體釋放指示燈等的動作是否正常。
各大隊窗口在進行見證取樣告知時,應明確單位或個人前往質檢站窗口送檢需要以下材料:
(一)、建設工程防火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告知單;
(二)、建設工程防火材料見證取樣單、送樣委托書、經(jīng)辦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產(chǎn)品或材料采購憑證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四)、頂棚、墻面、地面、窗簾等裝修材料和外保溫材料的現(xiàn)場照片; 見證取樣送檢樣品一般應采用紙箱或包裝袋進行包裝,封口處加貼封條。特殊尺寸樣品可按實際情況進行封裝,但必須確保樣品不易被調(diào)換及損壞,并在接縫處加貼封條。樣品送質檢站時應確保包裝完整、封條完好。相關書面材料內(nèi)容的填寫必須完整有效,告知單上必須有負責告知工作的大隊執(zhí)法人員簽字。如送檢的樣品和資料不符合以上的要求,市局質檢站將不予受理。
4.3.1 在建工程作業(yè)場所的臨時疏散通道應采用不燃、難燃材料建造,并應與在建工程結構施工同步設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畢的水平結構、樓梯。
4.3.2 在建工程作業(yè)場所臨時疏散通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耐火極限不應低于 0.5h。
2 設置在地面上的臨時疏散通道,其凈寬度不應小于 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畢的水平結構、樓梯作臨時疏散通道時,其凈寬度不宜小于 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設置在腳手架上的臨時疏散通道,其凈寬度不應小于 0.6m。
3 臨時疏散通道為坡道,且坡度大于 25°時,應修建樓梯或臺階踏步或設置防滑條。
4 臨時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確需采用時,應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 臨時疏散通道的側面為臨空面時,應沿臨空面設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防護欄桿。
6 臨時疏散通道設置在腳手架上時,腳手架應采用不燃材料搭設。
7 臨時疏散通道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識。
8 臨時疏散通道應設置照明設施。
4.3.3 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施工時,必須明確劃分施工區(qū)和非施工區(qū)。施工區(qū)不得營業(yè)、使用和居??;非施工區(qū)繼續(xù)營業(yè)、使用和居住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施工區(qū)和非施工區(qū)之間應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 3.0h 的不燃燒體隔墻進行防火分隔。
2 非施工區(qū)內(nèi)的消防設施應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并應落實日常值班及消防管理制度。
3 施工區(qū)的消防應配有專人值守,發(fā)生火情應能立即處置。
4 施工單位應向居住和使用者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設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時應組織疏散演練。
5 外腳手架搭設不應影響疏散、消防車正常通行及滅火救援操作,外腳手架搭設長度不應超過該建筑物外立面周長的 1/2。
4.3.4 外腳手架、支模架的架體宜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搭設,下列工程的外腳手架、支模架的架體應采用不燃材料搭設:
1 高層建筑。
2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4.3.5 下列防護網(wǎng)應采用阻燃型防護網(wǎng):
1 高層建筑外腳手架的防護網(wǎng)。
2 既有建筑外墻改造時,其外腳手架的防護網(wǎng)。
3 臨時疏散通道的防護網(wǎng)。
4.3.6 作業(yè)場所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其指示方向應指向近的臨時疏散通道入口。
4.3.7 作業(yè)層的醒目位置應設置疏散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