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鋼,指的是鋼鐵廠生產過程中不成為產品的鋼鐵廢料(如切邊、切頭等)以及使用后報廢的設備、構件中的鋼鐵材料,成分為鋼的叫廢鋼;成分為生鐵的叫廢鐵,統稱廢鋼。
目前世界每年產生的廢鋼總量為3~4億噸,約占鋼總產量的45~50%,其中85~90%用作煉鋼原料,10~15%用于鑄造、煉鐵和再生鋼材。
廢有色金屬 各種有色金屬切頭、屑末、邊角料; 各種機械設備中的廢有色金屬零部件(含合金零件); 各種廢有色金屬材料:廢絲、廢管、廢棒、廢帶等; 廢電器、廢電纜、廢電線、各種廢銅漆包線、廢導電板、廢鉛電瓶等; 廢滑動軸承、廢軸瓦、廢軸襯; 廢彈殼、廢飛機鋁、廢汽車水箱、廢鉛管、廢鉛字、廢鉛板、廢錫基合金、廢有色金屬器皿等。
金屬屑從機械加工、鑄造視點來考慮,金屬材料中的鋼、鐵、銅、鋁四屑也是回吹運用的重要方面一般在機械制造工業(yè)中,鋼材的運用率也只需80%左右。鑄銅鑄鋁件的材料運用率一般僅在50%左右。其他的金屬材料都變成金屬屑和邊角料,可作為鑄冶爐料的輔料運用,可見回收運用也是節(jié)約的重要途徑之一。
把搞好廢鋼鐵的回收運用,作為一段時期內展開我國國民經濟的方法之一提出來,并加以安排施行,不僅符合增產節(jié)約,增收節(jié)支的原則,而且對完結既定的經濟政策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