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信用保證書”或簡稱“保證書”。銀行作為保證人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銀行保證被保證人未向受益人盡到某項義務時,則由銀行承擔保函中所規(guī)定的付款責任。
保函內容根據具體交易的不同而多種多樣;在形式上無一定的格式;對有關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的規(guī)定、處理手續(xù)等未形成一定的慣例。遇有不同的解釋時,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內容所述來作具體解釋。其主要內容根據國際商會第458號出版物《UGD458》規(guī)定:⑴有關當事人(名稱與地址)。⑵開立保函的依據。⑶擔保金額和金額遞減條款。
銀行保函的性質:
1、是獨立于委托人與擔保人之間的反擔?;蛭腥伺c受益人之間的合同或投標條件之外的。
2、是依據其規(guī)定的條件生效的,由擔保人以保函中規(guī)定的任何單據為基礎做出決定的。
3、是不可撤銷的。
每次通過擔保公司出履約、預付款保函的時候,都需要讓客戶簽訂反擔保協(xié)議,其實也是給項目做擔保,試想如果你自己都對項目風險害怕,誰敢給你做擔保?不是所有的項目都需要反擔保,比如你有總包一級或二級、專業(yè)一級或二級,都是可以免反擔保的,當然企業(yè)實力沒啥問題,征信也沒啥問題,而且還要看受益人的情況,如果受益人是個新成立的公司,那也就增加風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