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是指未采用現(xiàn)代印刷技術印制的書籍。圖書在古代稱作典籍,也叫文獻,兼有文書、檔案、書籍三重意義。隨著時間的進展,將記事類文件加以編排,供人閱讀,并達到傳播知識經驗的目的,便形成了一部圖書,圖書的內容日益增多,載體趨向多元,制作技術不斷改進,為了方便閱讀,產生了“簡冊”、“卷軸”、“冊頁”、“線裝書”等不同的裝幀樣式。
中國有6000年的文明史,圖書作為重要的標志文明的牌記,與中國古老的文明社會并駕齊驅發(fā)展著。從壁石、鐘鼎、竹簡、尺牘、縑帛到紙張,無一不向社會傳播文明,傳遞知識。但久經改朝換代、天災人禍,能保留下的古書少之又少。所以,古書收藏愛好者認清古籍中孤本、善本、珍本的界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孤本的概念比較清晰。凡國內藏書只此一部的,未見各家收藏、著錄的,一概稱為國內孤本。
中國歷史一般從有史以來到1840年鴉片戰(zhàn)爭之前算作古代史。鴉片戰(zhàn)爭以后,中國封建社會在外國資本主義侵略下,逐漸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所以1840年以后的歷史就劃入近代史。但社會性質的變化,并不意味著學術文化馬上統(tǒng)統(tǒng)起根本性的變化。從1840年到辛亥革命清朝統(tǒng)治結束的七十年間,新撰寫的書籍中,絕大部分的內容或形式都和前此的古籍沒有多少不同。
中國的古籍在數(shù)量上以用漢文撰寫的為多。此外,還有用滿、蒙、藏、彝等兄弟民族文字撰寫的,也是中國的古籍。只是因為整理這些用兄弟民族文字撰寫的古籍需要另外一套專門學問,在方法上也和整理漢文的不盡相同,因此通常所謂整理古籍只限于漢文的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