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作為小范圍內(nèi)募集資金的工具,擁有較高的保密性和靈活性,再配合合適的基金管理公司組織形式,能夠達到很多特殊目的(特別是避稅)。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主要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設立,主要依據(jù)《公司法》,其主要形式為投資人通過出資,形成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由法人實體委托專業(yè)的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具體形式為一個或多個投資人向公司型基金注入資金,由公司型基金投資項目。而投資人可以通過董事會選擇和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的投資運作。當然,基金管理人也可以通過年薪、利潤分成、股票期權(quán)形式獲得回報。
2、合伙型基金
合伙型基金的設立依據(jù)是《合伙企業(yè)法》,主要形式為有限合伙企業(yè),由普通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資多少為限,對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而基金管理人負責私募基金資金的運作和投資。通常是普通合伙人(GP)出少量資金,獲取較少收益(如出資1%,取得20%收益)。而有限合伙人(LP),出大量資金,獲取較多收益(如出資99%,獲取80%收益)。與有限合伙企業(yè)一樣,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管理私募基金資金的投資方向,并進行后續(xù)管理(當然也可以聘請專業(yè)的基金管理人)。
3、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的地位比較特殊,由于其設立的基礎是信托契約,因此其并不具有法律實體的地位。但其仍可通過各種法律合同和契約,約束和控制私募基金資金的管理及投資。通常的組織形式,是由基金出資人建立契約型基金,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基金契約,委托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而契約型基金的資金,則托管給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指令進行投資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