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理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稅務代理行為是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進行的。
2.稅務代理行為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
3.稅務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nèi)有獨立意思表示的權利。
4.稅務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于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
.稅務代理的形式和應遵循的原則有哪些?稅務代理?涉稅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納稅?、扣繳義務?可以根據(jù)需要委托稅務代理?進?全?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稅務代理是?項社會性中介事務,必須堅持嚴格依法的原則,客觀公正的原則,嚴格管理的原則,?愿有償?shù)脑?
則。
稅務代理?超越權限、違反稅收法律、?政法規(guī),造成納稅?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繳納或者補繳應
納稅款、滯納?外,對稅務代理?處以2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jù)稅務代理關系產(chǎn)生的環(huán)節(jié),稅務代理可分為直接稅務代理和復稅務代理。直接稅務代理是指稅務代理人直接接受被代理人委托而發(fā)生的代理,代理權也是直接來自被代理人的授予。復稅務代理又稱再稅務代理或轉(zhuǎn)委托稅務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直接委托的代理人由于某些原因而轉(zhuǎn)托他人的代理。但委托代理人轉(zhuǎn)托他人代理時,應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于事后及時告知被代理人以獲得追認,委托代理人對自己轉(zhuǎn)托他人的行為應負法律責任。這主要是防止因不當轉(zhuǎn)托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二、根據(jù)稅務代理事項的性質(zhì),稅務代理可分為一般稅務代理、會計業(yè)務代理、稅務訴訟代理和稅務咨詢。
稅務代理的范圍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2、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外的發(fā)票領購手續(xù)
3、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4、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5、制作涉稅文書。
6、審查納稅情況。
7、建賬建制,辦理賬務。
8、開展稅務咨詢、受聘稅務顧問。
9、稅務行政復議。
10、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