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簾門在一定時間內,連同框架能滿足耐火穩(wěn)定性和完整性要求的卷簾,由簾板、卷軸、電動機、導軌、支架、防護罩和控制機構等組成。
防火卷簾主要用于需要進行防火分隔的墻體,特別是防火墻、防火隔墻上因生產、使用等需要開設較大開口而又無法設置防火門時的防火分隔。
現行技術規(guī)范除倉庫的防火墻不能用防火卷簾替代以外,有“設置困難時”都可以替代防火墻。鑒于防火卷簾的可靠性不高的問題普遍存在,建議對有關防火卷簾應用的技術規(guī)范條文進行修訂。應明確防火卷簾不能替代防火墻,對防火卷簾的應用場所、部位進行嚴格規(guī)定。
在建設工程中,由于水系統、防排煙系統、通風空調系統、電纜排架等在建筑內縱橫交錯,穿越防火卷簾的情況非常普遍。消防技術標準中對各類管道穿越防火墻提出了明確的防火封堵要求,而對于管道穿越防火卷簾的情況卻沒有規(guī)定。實際施工時.往往是在防火卷簾的包廂壁上直接開孔穿越,沒有采取任何防火封堵措施。由于管道穿越包廂時,包廂的鋼片或無機簾片與管道的接觸面是“線與面”接觸的關系。不是“面與面”接觸,即使用不燃材料封堵,也不能保證其穩(wěn)固性。在管道成組穿越時,根據每條管道對應開孔完全不可能,因此,無法實現防火封堵, 導致防火分區(qū)串通,防火卷簾失去了防火分隔的意義。
依據工藝決定的,防火卷簾門除設置在防火墻外,在兩個防火分區(qū)之間沒有防火墻的也應設置防火卷簾。一般設在以下部位。
(1)封閉疏散樓梯,通向走道;封閉電梯間,通向前室及前室通向走道的門。
(2)電纜井、管道井、排煙道、垃圾道等豎向管道井的檢查門。
(3)劃分防火分區(qū),控制分區(qū)建筑面積所設防火墻和防火隔墻上的門。當建筑物設置防火墻或防火門有困難時,要用防火卷簾門代替,同時須用水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