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會辦理流程:
1.現(xiàn)場約談
2.核名(北京XXX公益基金會或北京XXX慈善基金會),北京必須放前面,名字不能超過4個字。
3.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批
4.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主要體現(xiàn):即將成立的基金會組織架構、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來源、辦理基金會的緣由和目的、基金會經(jīng)營范圍和宗旨、未來發(fā)展方向和趨勢、兩個以上的公益慈善項目)
5.網(wǎng)上提交初審材料
6.網(wǎng)上通過后,取得民政局紅頭文件和臨時賬戶入資單
7.開臨時賬戶、入資、取得***報告(名字下來后10個工作日內必須入資)
8.現(xiàn)場提交成立材料并等待民政審核
9.公示信息
二、成立基金會的基本材料
1、成立申請表;
2、章程草案;
3、驗資正明和住所正明;
4、理事名單、身分正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簡歷; 18歲前的簡歷
5、業(yè)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三、基金會設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性公募會的原始不低于800萬元幣,地方性公募會的原始不低于400萬元幣,非公募會的原始不低于200萬元幣;原始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guī)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