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由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B)和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L)合并而成。CNAS通過評價、監(jiān)督合格評定機構(如認證機構、實驗室、檢查機構)的管理和活動,確認其是否有能力開展相應的合格評定活動(如認證、檢測和校準、檢查等)、確認其合格評定活動的性,發(fā)揮認可約束作用。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guī)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國家機構,統(tǒng)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2006年3月31日,經國家質檢總局同意,國家認監(jiān)委批準,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國依法設立的合格評定國家認可機構。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組織機構包括:全體委員會、執(zhí)行委員會、認證機構技術委員會、實驗室技術委員會、檢查機構技術委員會、評定委員會、申訴委員會和秘書處。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委員由政府部門、合格評定機構、合格評定服務對象、合格評定使用方和專業(yè)機構與技術專家等5個方面,總計63個單位組成。
2021年2月1月,中新網消息,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科研實驗室專業(yè)委員會日前在北京成立。
CNAS國家實驗室認可
認可實施單位: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guī)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國家認可機構,統(tǒng)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驗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