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報廢車輛非法進入市場,每輛報廢車輛的報廢過程應通過七個程序進行驗證、初步解決、拍照、歸檔、切割、拆卸和分類,要求非常嚴格。拆卸報廢車輛,簽署五項程序:領取車輛,申請報廢證書,轉移到拆卸現(xiàn)場,拆卸結束拆卸驗收,然后將報廢材料輸入計算機終身保存。
新發(fā)布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規(guī)定了機動車強制報廢的新要求:達到使用壽命;維修調整后仍不符合機動車安荃穩(wěn)定性技術*標準的;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噪聲可能仍然不符合*標準;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三個機動車安荃技術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任何符合任何場景的,應當強制報廢。對于家用私家車,雖然沒有明確的報廢年限,但也有明確的規(guī)定。私家車使用年限超過15年,累計行駛50萬公里。如果希望繼續(xù)使用,檢驗合格后也可以延長使用年限,但每年檢驗兩次,每年檢驗4次。
報廢車拆解需要哪些設備?有幾種設備:
●有車輛稱重設備。
●具有室內拆解預處理平臺,并配有專門的廢液收集裝置和分類存放各種廢液的專用密閉容器。
●具有安荃氣囊直接引爆裝置或拆除、儲存、引爆裝置。
●有收集汽車空調制冷劑的裝置。
●電容器、機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分類儲存。
●有車架剪斷設備,車身剪斷或壓扁設備。
●有起重運輸設備。
●有總成拆解平臺或精細拆解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