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設計是一種職業(yè),是基于計算機平面設計技術應用的基礎上,隨著廣告行業(yè)發(fā)展所形成的一個新職業(yè)。該職業(yè)的主要特征是對圖象、文字、色彩、版面、圖形等表達廣告的元素,結合廣告媒體的使用特征,在計算機上通過相關設計軟件來為實現表達廣告目的和意圖,所進行平面藝術創(chuàng)意的一種設計活動或過程。所謂廣告設計是指從創(chuàng)意到制作的這個中間過程。廣告設計是廣告的主題、創(chuàng)意、語言文字、形象、襯托等五個要素構成的組合安排。廣告設計的終目的就是通過廣告來達到吸引眼球的目的。
霓虹燈是戶外廣告中燈光類廣告的主要形式之一,它的媒體特點是利用新科技、新手段、新材料,在表現形式上以光、色彩、動態(tài)等特點來吸引觀眾的注意,從而提高信息的接受率。霓虹燈廣告一般都設置在城市的至高點、大樓屋頂和商店門面等醒目的位置上。它不僅白天起到路牌廣告、招牌廣告的作用,夜間更以其鮮艷奪目的色彩,起到點綴城市夜景的作用。
表現形式分類
1.圖片廣告:主要包括攝影廣告和信息廣告。表現為寫實和創(chuàng)作形式。
2.文字廣告:指以文字創(chuàng)意而表現廣告訴諸內容的形式。文字廣告能夠給人以形象和聯想余地。
3.表演廣告:指利用各種表演藝術形式,通過表演人的藝術化渲染來達到廣告目的的廣告形式。
4.說詞廣告:指利用語言藝術和技巧來影響社會公眾的廣告形式。大多數廣告形式都不可能不采用游說性的語言,重點宣傳企業(yè)或產品中某一個方面,甚至某一點的特性,在特定范圍內利用夸張手法進行廣告渲染。
5.綜合性廣告:這是把幾種廣告表現形式結合在一起,以彌補單一藝術形式不足的廣告。
符合廣告創(chuàng)作者思想的可用以表現商品和勞務特征的客觀形象,在其未用作特定表現形式時稱其為表象。表象一般應當是廣告受眾比較熟悉的,而且是已在現實生活中被普遍定義的,能激起某種共同聯想的客觀形象。
在人們頭腦中形成的表象經過創(chuàng)作者的感受、情感體驗和理解作用,滲透進主觀情感、情緒的一定的意味,經過一定的聯想、夸大、濃縮、扭曲和變形,便形成轉化為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