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管道安裝單位資格許可實行分級管理。 GA類、GC1級壓力管道的安裝單位資格許可官方受理、批準、發(fā)證,GB類、GC2級、GC3級壓力管道的安裝單位資格許可由安裝單位所在地官方受理、批準、發(fā)證。
獲證單位由于單位地址遷移、改制、災害、戰(zhàn)爭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按期進行復查換證,需要延長許可證有效期的,應在制造許可有效期滿前30日以前,填寫《特種設備許可(核準)證變更申請表》,向原發(fā)證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從事特種設備制造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取得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當?shù)匾婪C發(fā)的登記、注冊證件;
2、有與制造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3、有與制造產品相適應的生產場地、加工設備、檢測手段;
4、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并能有效運轉;
5、有與制造范圍相適應的技術規(guī)范、標準;
6、能夠保證產品性能符合特種設備技術規(guī)范的基本要求。
具體條件見《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許可條件》、《機電類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規(guī)則》等技術規(guī)范。
本制度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及其附件、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以及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保護裝置等(以下簡稱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單位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制造、改造單位,應當經特種設備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