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種設備領域,各制造、使用、檢測單位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如果不能取得TS認證,國家將不允許其進入特種設備的相關領域開展經濟活動。特種設備管理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法》。
特種設備制造許可包括申請、受理、產品試制和型式試驗、鑒定評審、審批、發(fā)證等程序:
(一)申請
申請制造許可的單位到所在州(地、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領取《申請書》,填寫申請書一式四份(附電子文本),向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提出申請,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政府有關部門依法頒發(fā)的登記、注冊證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質量手冊;
4、有關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5、設備圖紙和技術文件
(二)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請書上簽署受理意見,返回申請單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請單位出具不受理通知書。
教您讀懂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1.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4年
2.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系統(tǒng) 請登錄 “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
3.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查詢請登錄 “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
4.特種設備證書查詢請登錄 “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
5.全國特種設備證件查詢請登錄 “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
6.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查詢請登錄 “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