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在國際承包業(yè)務中使用時,是由承包人通過銀行向業(yè)主提供。保證書規(guī)定,如申請人不履行他與受益人訂立的合同的義務,不將受益人預付、支付的款項退還或還款給受益人,則由銀行向受益人退還該款項。
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mào)易等業(yè)務。例如,在成套設備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帶有預付性質(zhì)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價款。在這種交易中,進口人在簽訂合同后,向出口人開立履約保證書,由銀行保證進口人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支付價款,同時,出口人也向?qū)Ψ介_立還款保證書。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貨,銀行保證及時償還進口人已付款項的本金及所產(chǎn)生的利息。
從理論上講,保函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賣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交貨而買方損失預付款,當賣方履行了交貨義務后,保函的作用也就完成了。所以絕大部分保函的有效期從開立日始到裝船日但不超過合同遲裝船期,原則上說是對的。
保函實際失效時間先于賣方履行交貨義務的后期限。對失效地點在中國的保函,當保函失效時,由于時差關系,對于美國賣方而言,還有十幾小時才到遲裝船期。
特點
1.有效解決合同雙方互不信任的問題。我行憑借自身良好的信譽,為承包方和采購方充當擔保人,促進合同的順利執(zhí)行。
2.具備合同義務履行保證和合同價款支付保證作用。
3.工程承包(承建)方或供貨方違約時,可通過執(zhí)行預付款保函,對業(yè)主或買方進行經(jīng)濟補償,并對違約方進行經(jīng)濟處罰,從而有效降低合同違約發(fā)生的可能性,避免為解決合同爭議而訴諸仲裁或訴訟帶來的成本。
辦理流程
1.保函申請
(1)申請人填寫開立保函申請書;
(2)申請人提供保證金或其他反擔保;
(3)申請人提交與業(yè)務背景相關的基礎材料(如基礎合同等);
(4)申請人提交我行要求的其他開立保函必需的材料。
2.保函審核及開出
(1)我行對客戶資信、資質(zhì)、基礎交易背景、相關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2)我行審核保函申請書及保函格式是否合法合規(guī);
(3)我行對客戶授信額度占用、保證金充足性或其他反擔保情況進行審核落實;
(4)為客戶開出保函。
溫馨提示
1. 保函修改:根據(jù)被擔保人和受益人的需要可修改保函條款,如延長保函有效期等;
2. 保函付款/賠付:在保函有效期內(nèi)一旦發(fā)生受益人索賠的情況,我行將及時通知申請人,經(jīng)我行審核索賠單據(jù)并確認與保函索賠條款的要求相符后即履行付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