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在國際承包業(yè)務中使用時,是由承包人通過銀行向業(yè)主提供。保證書規(guī)定,如申請人不履行他與受益人訂立的合同的義務,不將受益人預付、支付的款項退還或還款給受益人,則由銀行向受益人退還該款項。
預付款保函:按國際工程承包的例行做法,合同生效一個月內(nèi),業(yè)主應向承包商預付一筆款額,通常合同總額的10-30%,由于是預付,承包商必須在合同的中期或后期償還,通常是由工程進度款中扣回。為保證承包商能如數(shù)償還這項預付款,業(yè)主要求承包商的銀行出具等額的擔保函。
預付款保函的期限由雙方共同商定。
預付款一般逐月按工程進度從工程支付款中扣還,而預付款保函的金額將逐月地相應減少,開具保函時應注意寫明。
當承包商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還清預付款項后,業(yè)主就需退還預付款保函。
a.因為預付款保函的保證人即開立保函的銀行承擔的是性、直接的付款責任,所以我們要求出具保函的銀行應是國際流的,信譽好的大銀行,只有這樣買方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b.出具保函的銀行要和買方的轉遞銀行或往來銀行有代理關系,以便買方銀行核對印鑒或密押以確定保函的真?zhèn)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