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非常廣泛,可用于任何項目中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的情況,常見用于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
在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中,業(yè)主或買方為避免承包方或供貨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貨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履約保函是現(xiàn)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履約保函的優(yōu)點
對承包方或供貨方:
減少由于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占壓,獲得資金收益;
與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資金得到優(yōu)化配置;
權益得到更好地維護。
對業(yè)主或買方:
合理制約承包人、供貨方行為,良好維護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繁瑣,提高工作效率。
國際結算履約保函是保證人應申請人請求,或依據(jù)申請人指示,向受益人承諾:如果擔保申請人不履行他與受益人之間訂立的合同時,應由保證人在約定的金額限度內向受益人付款。
或者,如果保證書規(guī)定保證人有選擇權,保證人亦可采取措施履行合同的保證文件。履約保證書可用于大型工程項目及勞務承包,也可用于一般貨物進出口交易中。
保證履約保函是指債務人提供保證履約保函,以確保債務人能夠按照合同規(guī)定履行義務。保證履約保函的優(yōu)點是可以提供更強的保障,債權人可以放心,因為債務人提供的保證履約保函是由保證人出具的,一旦債務人不能按照合同規(guī)定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保證人索賠,從而獲得損失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