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葬區(qū)或土葬改革區(qū)的死亡人員,其家屬要及時與當地殯葬管理部門聯系,由殯葬管理部門按照衛(wèi)生部、公安部、民政部《關于使用、和加強死因統(tǒng)計工作的通知》[衛(wèi)統(tǒng)發(fā)(1992)第1號文件]精神,憑衛(wèi)生、公安部門開具的《居民死亡殯葬證》辦理運尸手續(xù),并依據當地殯葬管理有關規(guī)定進行火化或土葬。尸體的運送,除特殊情況外,必須由殯儀館承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承辦。
各地衛(wèi)生、公安、鐵路、交通、民航等有關部門,要協助民政部門管好尸體運輸工作。醫(yī)療機構要積極協助殯葬管理部門加強對醫(yī)院太平間的尸體管理。嚴禁私自接運尸體。對患有烈性傳染病者的尸體要進行檢疫,并督促死者家屬在24小時內報告殯葬管理部門處理。凡無醫(yī)院死亡證明,無公安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無殯葬管理部門運尸證明,而將尸體運往異地的,鐵路、交通和民航部門不予承運,公安部門有權禁止通行。
祭拜前的準備
在進入靈堂前,應該心存敬意和哀思。進入靈堂時應保持莊重、嚴肅的態(tài)度,避免嬉笑或喧嘩,展現對逝者的尊重。如果事先了解了逝者的宗教信仰或習慣,可以根據這些信息做適當的準備,以便更好地參與祭拜儀式。
喪葬辦理程序
1.死亡證明:
當親人去世后,死者家屬或單位必須取得死亡證明:正常死亡的,由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出具醫(yī)學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區(qū)、縣以上公安、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2.注銷戶口:
死者家屬持死亡證明書到駐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3.聯系火化:
(1)打電話或派人前往殯儀館或殯葬服務站聯系火化,登記死者姓名、住址、年齡、性別、死亡原因、死亡時間、遺體所在地、死者戶口所在地;
(2)登記家屬姓名、住址、電話、與死者關系等;
(3)預定服務項目,服務時間。
4.接運遺體:
按預定時間,家屬持死亡證明在指定地點等候靈車接運遺體。
5.遺體火化:
(1)遺體運送到殯儀館;
(2)遺體整容;
(3)遺體告別;
(4)遺體火化,選購骨灰盒、領取火化證明;
(5)領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選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領取骨灰存放證。此后,家屬持此證明來公墓祭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