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遠期信用證還是即期信用證的流程
步:買賣雙方簽訂合同 ----- 買方去開證行申請信用證----- 開出信用證 ----- 開證行發(fā)到通知行----- 通知行通知賣方----- 賣方制作相關結匯單據----- 交到通知行------ 通知行審單后寄到開證行----- 開證行審核并通知買方------ 買方承兌付款----- 通知給通知行承兌報文----- 開證行到期日付款
通知行或議付行審單議付并向開證行寄単索償
議付行在收到單據后應立即按照信用證規(guī)定進行審單,并在收到單據次日起至多五個銀行工作日來確定交單是否相符。銀行審單僅基于單據本身確定其是否在表面上構成相符交單。議付行辦理議付后持有匯票成為善意持票人,議付行可以按照信用證條款中有關寄單的規(guī)定將單據寄交開證行,并向開證行或其指定的償付行索償。
開證行審單償付和開證申請人付款贖單
償付是指開證行或被指定的償付行向議付行進行付款的行為。開證行收到議付行寄來的單據后,經檢查認為構成相符交單,應將票款償還給議付行。
開證行在向議付行償付后,應立即通知開證申請人付款贖單。開證申請人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到開證行檢驗單據,如認為無誤,就應將全部貨款和有關費用向銀行一次付清而贖回單據。銀行則返還在申請開征時開證人所交的押金和抵押品。此時,開證申請人與開證行之間因開立信用證而構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即告結束。
信用證有效期不是算出來的,是信用證規(guī)定的。交單期有時需要計算。一般包含信用證3個條款。
1、信用證31D: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信用證到期時間和地點)
2、信用證44C:Latest Date of Shipment (信用證規(guī)定的遲裝運期)
3、信用證48: Period for Presentation (交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