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信用證后,要先仔細檢查,如果發(fā)現其條款和合同、銷售確認書不相符時,必須要求進口方修改信用證,其要點包括:
1 確認收到相關信用證
2 說明信用證有不符之處
3 指出具體的錯誤
4 要求修改
5 期盼回復
做信用證其實也是有章可循的,每個條款對應的含義都是可以背下來舉一反三的,信用證總共就那么多條,每個都做到爛熟于心,怎么隱形都沒用逃不出我們的火眼金睛不是。做信用證就是這么簡單!很多人沒有看到本質,跟英語較勁,繞來繞去的覺得很難,一看就會一做就廢。而我跟你講的,就是直接看到本質!能看明白了,拿去狠狠執(zhí)行!再也不怕信用證了。
信用證是國際結算中也是麻煩的付款方式,因為涉及到第三方銀行,還有很多制單的條款要求,制單也麻煩很多。只有大的買方會要求開信用證。涉及的金額很大。在銀行的信譽高的企業(yè)才可以開立信用證
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一般是通知賣方信用證的銀行,既可以是開證行在賣方國家的分行也可以是賣方自己的開戶銀行。你做給客戶的發(fā)票上面會寫收款銀行,如果可以開到這個銀行,那這個銀行就是通知行。交單也從這個銀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