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范圍內,在土方較多的位置直接用挖掘機、裝載機裝車,在渣土較少位置,先將土方集堆,再進行裝車,在集堆和裝土過程中始終由專人指揮挖掘機和運輸車輛,以確保人員、機械和建筑物的
車輛進入傾倒場后,車輛駕駛員及安分管理人員必須服從傾倒場管理人員的指揮,確保傾倒地點準確和人員、車輛,并傾倒干凈,必要時輔以人工清理車廂,出場前駕駛員再次清理車輛土方,以免回程中對沿途的二次污染。
1、 土方開挖前,業(yè)主應進行詳細的地下障礙物交底,簽字齊全;根據(jù)需要安排人開挖探溝進一步查明。
2、 土方開挖前,先由業(yè)主提供的放線控制樁位引線 并結合設計圖施放開挖邊線放線須經(jīng)監(jiān)理認可驗收后方可開挖
3、對開挖期回裸露時回較長的土面應及時覆蓋,或定期淋水降塵,保護環(huán)境。
4、 標高控制:
挖土時必須注意控制挖深,邊坡土方開挖與支護作業(yè)同步進行。每步挖深與對應支護作業(yè)垂直間距相符 不得超挖 施工中隨時在支護坡面上抄測各部位挖標高支護施工每完成一步應測一層標高,及時統(tǒng)計挖土標高,掌握開挖深度
將后一步土方開挖作為控制重點,開挖時由專業(yè)測量人員跟蹤超測,控制挖深,嚴禁超挖擾動地基土層。
回填方法
(1)人工填土方法
(2)機械填土方法一般有推土機填土;鏟運機填土;汽車填土三種。
(3)壓實方法一般有碾壓法、夯實法和振動壓實法以及利用運土工具壓實。對于大面積填土工程,多采用碾壓和利用運土工具壓實。較小面積的填土工程,則宜用夯實工具進行壓實。
回填土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厚度應根據(jù)土質、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一般蛙式打夯機每層鋪土厚度為200~250mrn;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每層鋪攤后,隨之耙平。
回填上每層至少夯打三遍。打夯應一夯壓半夯,窮夯相接,行行相連,縱橫交叉。并且嚴禁采用水澆使土下沉的所謂“水夯”法。
深淺兩基坑(槽)相連時,應先填夯深基礎;填至淺基坑相同的標高時,再與淺基礎一起填夯。如必須分段填夯時,交接處應填成階梯形,梯形的高寬比一般為1∶2。上下層錯縫距離不小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