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套化工生產裝置是由化工設備、化工機器以及其他諸如化工儀表、化工管路與閥門等組成,為保證整套裝置的穩(wěn)定可靠生產,要求化工設備要具有以下性能:
(1)要具有與生產裝置的原料、產品、中間產品等所處理物料性能、數量、工藝特點、生產規(guī)模等相適應;
(2)一套生產裝置,無論連續(xù)和間歇生產,都是由多種多臺設備組成,因此要求化工設備彼此及與其他設備之間,設備和管道、閥門、儀器、儀表、電器電路等之間要有可靠的協(xié)同性和適配性;
在滿足上述條件的同時要優(yōu)化化工設備的材質、選型、制造費用,效率和能耗,盡量達到;
大部分各種結構和性能的化工設備也同樣適用于諸如煉油、輕工、食品等工業(yè)部門使用,因此具有通用性。
化工設備種類繁多,分類方法具有多種方式方法,例如按結構材質分,可分為碳鋼設備、不銹鋼設備、非金屬設備---。按承受壓力可分為高壓設備、中壓設備和真空設備、常壓設備等。
(1)化工容器類:有槽、罐、釜等;
(2)分離塔器類:有填料塔、浮閥塔、泡罩塔、轉盤塔等
(3)反應器:有管式反應器、流態(tài)化反應器、攪拌釜反應器等
塔和立式容器的安裝高度應符合哪些要求?
(1)當利用內壓或流體重力將物料送往其他設備或管道時,應由其內壓和被送往設備或管道的壓力和高度確定;
(2)當用泵抽吸時,應由泵的汽蝕余量和吸入管道的壓力降確定設備的安裝高度;
(3)帶有非明火加熱重佛器的塔,其安裝高度,應按工藝要求的塔和重沸器之間的相互關系和操作要求確定;
(4)應滿足塔底管道安裝和操作所需要的小凈空,且塔的基礎面高出地面不應小于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