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個人權益,把錢貸放出去不致平白損失,債權人宜注意下列幾件事項:
(一)金錢借貸應立借據或書面契約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錢借貸契約必須立字據,因為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件事情達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為了杜絕事后紛爭,借貸時就立好書面憑證,以免口說無憑,徒增困擾。
(二)金錢借貸書面記載要詳明
借據或借貸契約,宜清楚載明下列事項:
1.借貸雙方當事人的名稱。
2.借款的全額與幣別。如:“新臺幣壹拾貳萬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個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來表示
4.利息的約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個月的第五天支付”。
5.違約金的約定。如:“借款人如有違約情事發(fā)生,應就借款金額按日支付每萬元每日伍元計算之違約金。”
6.立據日期。
7.借款人的親自簽名。
民間私人借款空放私人:滿足資金需求的新選擇,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經濟的進步,人們獲得財富和物質基礎不斷豐富,但是在特殊時期,如購車、購房、旅游、健康等場景下,資金需求卻是剛性的,這時候就需要私人這種金融工具來滿足需求。
私人放貸 - 打破傳統(tǒng)金融的創(chuàng)新方式在今天的經濟時代,有許多人需要額外資金來完成他們的計劃,比如創(chuàng)業(yè)、旅游、家庭裝修等等,但是在當今金融市場上,獲取到足夠的貸款并不容易。銀行貸款或信用卡貸款通常需要很長時間的批準周期,并且需要許多額外的手續(xù)費和利息。
一、認真了解借款人情況;
在貸款前,要對借款人的情況進行詳細了解,包括借款人資產、收入來源、負債情況、信用記錄等。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狀況是非常重要的,借款人的信用好壞關系到能否按時還款,如果借款人的信用記錄較差,存在拖欠、惡意逃廢債、被判決失信等情況,就需要謹慎考慮是否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