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錢借貸應立借據或書面契約: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錢借貸契約必須立字據,因為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件事情達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為了杜絕事后紛爭,借貸時就立好書面憑證,以免口說無憑,徒增困擾。
為了確保貸款的回收,能有可靠的擔保,一般借貸的擔保有以下三種方法:
1.取得抵押權。由借款人提供不動產,為貸款人設定優(yōu)先受償的物權,并至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
2.取得質權。由借款人拿動產或權利(如珠實、古董;股票、公司債券等)給貸款人作擔保。
3.找連帶保證人。在契約上注明“連帶保證人連帶保證借款人***切實履行貸款契約各條款之約定”,并由連帶保證人在契約上親自簽名蓋章。
私人借貸:
(1)私人借貸常見的就是民間借貸,不過有很多民間借貸是高利貸,因此在借款之前要了解清楚相關的利率。
(2)一般私人借貸是人與人之間的借貸行為,不會查詢個人征信,也就是說哪怕你的個人征信黑了也可以通過民間借貸進行借款。
(3)私人借貸雖然不查征信,但私人借貸中的放款人也擁有自己的一套信用評估方法,他們會根據自己對借款人的了解進行放貸。
(4)私人借貸年利率超過36%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可以不支付利息。
民間借貸雙方可以發(fā)生在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或者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之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用于本單位生產、經營的,只要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情形,民間借貸合同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