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專業(yè)消費金融公司提供的消費信貸服務與信用卡業(yè)務有何不同這個問題,銀監(jiān)會有關負責人說,試點階段的消費金融公司需對每筆消費申請進行審核后發(fā)放消費貸款,而信用卡則是銀行針對個人的綜合授信。信用卡的透支額度根據客戶的信用記錄確定,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fā)放消費貸款的余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
個人旅游貸款。是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費用、以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權利作質押擔保或者有具有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并存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提供保證,借款金額在2000元至5萬元、期限在六個月至二年、且提供不少于旅游項目實際報價30%首期付款的人民幣貸款。
貸款額度 50萬,以所購消費品或服務的價格為上限,并提供相應貸款擔保。 授信期限: 長借款期限可達5年。 申辦流程: 提出申請——銀行審批——簽署合同——辦妥手續(xù)——貸款發(fā)放——客戶還款。
個人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申請購買"合理用途的消費品或服務"的借款人發(fā)放的個人貸款。 個人綜合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不限定具體消費用途的人民幣擔保貸款。 客戶以“合理用途的消費品或服務”向銀行申請貸款,用途主要有個人住房、汽車、一般助學貸款等消費性個人貸款。 貸款期限長不超過20年(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為例,商業(yè)貸款一般長期限為20年);同時需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財產抵押、質押或第三人保證方式(有些銀行僅接受抵押或質押的方式)作為貸款擔保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