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yè),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1、依法應當經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消防設計經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3、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4、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后經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5、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yè)的
消防檢測項目涵蓋了建筑物內外的消防設施,旨在確保建筑物在火災發(fā)生時能夠及時發(fā)現(xiàn)并控制火勢,保障人員和財產。在進行消防檢測時,需要遵循相關規(guī)范和標準,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同時,對于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確保消防設施能夠在關鍵時刻發(fā)揮出應有的作用。
根據系統(tǒng)的用途和配置情況,可分為:
濕式系統(tǒng):有壓水,不低于 4℃且不高于 70℃,通用、直立、下垂、邊墻型;
干式系統(tǒng):有壓氣體,低于 4℃或高于 70℃,充氣和氣壓維持裝置,直立、千式下垂型;
預作用系統(tǒng):不充水或充以有壓氣體,嚴禁誤噴、充水、替代干式;
重復啟閉預作用系統(tǒng):滅火后能自動關閉,復燃能再次啟雨淋系統(tǒng):室內凈空高度超過閉式系統(tǒng)允許凈空高度必須迅速撲救,嚴重危險級II級場所:
水幕系統(tǒng):的一種不以滅火為主要目的的系統(tǒng),分為防火分隔水幕和防護冷卻水幕。
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組成:
1、電氣火災監(jiān)控設備:核心控制單元,能為連接的探測器供電。
2、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jiān)控探測器:檢測低壓配電線路中剩余電流,不宜設置在 IT 系統(tǒng)配電線路和消防配電線路中。
3、測溫式電氣火災監(jiān)控探測器:檢測低壓配電線路中線路溫度,應設置在電纜接頭、端子、重點發(fā)熱部件等部位。
4、故障電弧探測器:能區(qū)分低壓配電線路中操作正常電弧和故障電弧。
5、獨立式電氣火災探測報警器:具備檢測低壓配電線路中剩余電流和線路溫度功能且能夠獨立使用,自成一個小系統(tǒng),可帶地址編碼且能獨立使用。
6、圖形顯示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