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板房的拆除步驟過程? 首先,我們應該了解活動板房的支撐桿件應逐跨、逐榀拆除,并應防止活動房整體失穩(wěn)倒塌。 1.拆卸長桿件時,應至少兩人操作,拆卸的長桿件應放置平穩(wěn)或直接傳遞到地面。 2.操作人員嚴禁站在構件上采用晃動、撬動或用大錘砸鋼架的方法進行拆卸,對于已經拆卸下的工作面板、構件、鋼絲繩等材料,應該及時的傳送到地面,嚴禁高空拋擲。 3.拆卸有支撐(或屋)架的活動房時,應先拆卸面板與鋼架之問的連接件,使面板與鋼架體脫離開,拆卸無固定支撐架的活動房時候,必須對鋼架采取可靠的臨時固定措施。
柱腳的制作安裝
1、預埋地腳螺栓與砼短柱邊距離過近。在預埋螺栓時,鋼柱側邊螺栓不能過于靠邊,應與柱邊留有足夠的距離。同時,砼短柱要保證達到設計強度后,方可組織剛架的吊裝工作。
2、往往容易遺忘抗剪槽的留設和抗剪件的設置。
3、柱腳底板與砼柱間空隙過小,使得灌漿料難以填入或填實。一般二次灌料空隙為50mm。
4、有些工程地腳螺栓位置不準確,為了方便剛架吊裝就位,在現場對底板進行二次打孔,任意切割,造成柱腳底板開孔過大,使得柱腳固定不牢,錨栓小邊(端)距亦不能滿足規(guī)范要求。
按拆除的標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業(yè)廠房的拆除、地基基礎的拆除。機械設備的拆除、工業(yè)管道的拆除、電氣線路的拆除、施工設施的拆除等 按拆下來的建筑構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為毀壞性拆除和拆卸; 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間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 拆除工程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生產管理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管理責任。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負檢查監(jiān)督責任;施工單位應對拆除工程的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
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下列資料: 1 拆除工程的有關圖紙和資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區(qū)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設施分布情況資料。 建設單位應負責做好影響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種管線的切斷、遷移工作,當建筑外側有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時,應與有關部門取得聯(lián)系,采取防護措施,確保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