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承運貨物的一方為承運人,是指從事公路貨物運輸并與托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經(jīng)營者。它可以是公路運輸企業(yè),也可以是從事公路貨物運輸?shù)钠渌麊挝缓瓦\輸個體戶。承運人有時可分為締約承運人和實際承運人。所謂締約承運人是指參與簽訂運輸合同的承運人;實際承運人是指接受締約承運人委托從事運輸?shù)娜?。托運人是指托運貨物的一方或指與承運人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它可以是承運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除了承、托運雙方外,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一般還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托運人指定提取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即在目的地接收貨物的人。因此在一個完整的貨物運輸合同中,往往要涉及承運人、托運人和收貨人三方當事人。但在實踐中,在不少情況下,托運人和收貨人是同一個人。
★ 特殊服務(wù)范圍:
A、承辦成都至全國各地大、中、小城市個人或公司搬家業(yè)務(wù)
B、辦理如畫報、彩畫以及手工油畫的包裝運輸業(yè)務(wù)
C、辦理普通、高級化妝品的運輸業(yè)務(wù)
D、為大學同學或公司員工提供行李包裝托運業(yè)務(wù)
E、為客戶提供定做木箱包裝業(yè)務(wù)
F、辦理鋼琴專業(yè)搬運、包裝和運輸
在托運前必須將貨物的包裝和標記嚴格按照合同中有關(guān)條款,國際貨協(xié)和議定書中條,項辦理。
(1)貨物包裝應(yīng)能充分防止貨物在運輸中滅失和腐壞,保證貨物多次裝卸不致毀壞。(2)貨物標記,表示牌及運輸標記,貨簽,內(nèi)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記號和號碼,件數(shù),站名,收貨人名稱等。字跡均應(yīng)清晰,不易檫掉,保證多次換裝中不致脫落。
不辦保價運輸貨物:從貨物講,貨物運輸管理雖按現(xiàn)行的鐵路貨物管理有關(guān)規(guī)章辦理,但未能得到與保價貨物一樣的特殊措施的保護,故發(fā)生貨損貨差的機會比保價貨物大;從賠償方面講,雖然不辦保價也不辦保險,故不用支付保價金和投保金,但因為鐵路受理貨物時,不論貨物的貴重與否,都接貨物重量收取運費,如果發(fā)生貨損貨差賠償時,則按貨物價值賠償,這對鐵路運輸企業(yè)講,是不公平的,因此鐵路采取限額賠償,但這樣對托運人(特別是托運貴重貨物的托運人)利益影響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