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托運前必須將貨物的包裝和標記嚴格按照合同中有關(guān)條款,國際貨協(xié)和議定書中條,項辦理。
(1)貨物包裝應能充分防止貨物在運輸中滅失和腐壞,保證貨物多次裝卸不致毀壞。(2)貨物標記,表示牌及運輸標記,貨簽,內(nèi)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記號和號碼,件數(shù),站名,收貨人名稱等。字跡均應清晰,不易檫掉,保證多次換裝中不致脫落。
裝運?;窇泄潭ǖ能囕v和專業(yè)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工,駕駛證、押運證、準運證等要齊全;行駛中要按照指定的路線,不得在繁華鬧市中行駛、???。
裝運貨物前應嚴格檢查,特別是要檢查各種容器的腐蝕情況,各種卸壓閥、緊急切斷裝置、遮陽物及消靜電等裝置是否失靈、損壞。對包裝不牢、破損或品名標簽、標志不明顯的易燃、易爆、劇毒?;泛筒环弦蟮墓摅w及沒有瓶帽的氣體鋼瓶等,不得裝運。
投保貨物運輸險:保險責任是因為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參與運輸管理,賠償只是一種對貨物損失后的經(jīng)濟補償形式。
不論貨物辦理保價運輸或是投保運輸險,都屬保護措施。鐵路辦保價是針對鐵路責任的,對于不屬于鐵路責任的損失,鐵路不承擔保價賠償;托運人要求得到比保價運輸更高的賠償時,也可辦理投保運輸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