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裝備建設情況 消防裝備分為車輛裝備、器材裝備和個人防護裝備三部分。按照城市消防隊(站)建設標準,一級消防站應配備消防車4-5輛,二級站應配備消防車2-3輛,特勤站應配備消防車7-10輛;器材裝備和個人防護裝備按消防隊(站)等級和人員編制情況配備。實有消防車14766輛,大部分以常規(guī)滅火車輛為主,大約占總數(shù)65%;搶險救援消防車2200輛,約占總數(shù)15%?!笆晃濉逼陂g,消防車總數(shù)將達到23266輛左右,每年增加1700輛。
消防站的轄區(qū)面積按下列原則確定:普通消防站一般不應大于7平方公里,設在近郊區(qū)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動指令后5分鐘內消防隊可以到達責任區(qū)邊緣為原則確定,其轄區(qū)面積不應大于15平方公里。也可針對城市火災風險,通過評估方法確定消防站轄區(qū)面積。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發(fā)放程序 1. 申報單位出具申請報告,向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領取《公安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申報表》。 2. 填寫好《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申報表》,申報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將填寫好的申報表和申請報告送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支隊所管轄的重點單位直接送支隊防火處)。 3. 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接到申請單位的報告和《申報表》后 7 天內,派分管參謀進行現(xiàn)揚勘察,按審核內容進行審核,合格的,各縣(市)市由分管參謀簽署意見,交大隊主管領導審批并加蓋公章,按規(guī)定收取費,然后由大隊內勤負責填發(fā)《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
我國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消防工作由領導,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公安部對全國消防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tǒng)一領導、部門依法監(jiān)管、單位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 領導全國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消防工作。 公安消防部隊是納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同時又是公安機關的一個警種,執(zhí)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共同條例和《兵役法》、《現(xiàn)役軍官法》,享受現(xiàn)役軍人同等待遇,可以說既是軍人也是警察。部隊主要擔負滅火救災、搶險救援、反恐處突和社會救助等任務,是大型災害的出動力量,也是和平時期戰(zhàn)損率的部隊。公安消防部隊機關是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7局),各省消防機關為公安廳消防局(公安廳7處),也稱XX省消防總隊、XX省消防局。市級消防機關為XX市公安局消防分局,也稱XX市消防支隊。支隊下屬大隊,也稱XX分局消防科。消防大隊下屬各中隊,以街道名稱命名,比如廣場中隊、高新區(qū)中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