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在拆除施工過程中有可能會被損壞的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信等公共設施,應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申請辦理好批準手續(xù),并做好相應的保護措施。 切斷被拆除建(構)筑物的上下水管、煤氣管、供氣管以及供電、通信等管線設施。 接通施工用臨時供水、供電等管線,搭設好施工用臨時用房設施。
在施工現(xiàn)場的主要入口處,應設置施工標志牌,寫明建設單位、拆除承包單位名稱及項目經(jīng)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員姓名、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許可證登記編號及監(jiān)督電話等,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在結構拆除施工中,拆除作業(yè)前的準備工作分外重要,包括現(xiàn)場準備、人員準備、機械準備等。其中,機械拆除法占有很大比重,因為采用機械拆除法拆除施工速度較快,拆除成本較低,也比較。常用的拆除施工機械有破碎機(又稱鎬頭機、破碎器)、重錘機、挖掘機、裝載機、起重機和切割機等。
1)拆除施工前,應充分熟悉原有建筑物的竣工圖紙,了解原有建筑的結構體系。 (2)拆除施工前,應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設計計算臨時支撐體系,確定合理的拆除施工順序。 (3)拆除施工前,應先施工完成臨時支撐體系,如屬多層樓房工程的拆除施工,上、下支撐點的墊板應該對齊,以保證樓板(梁)上下傳力合理、支撐位置正確,并應留出一定的施工作業(yè)面。 (4)拆除施工前,應對拆除部分劃出標志線,必要時先用切割機進行切割處理,后進行拆除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