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請書上簽署受理意見,返回申請單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請單位出具不受理通知書。
審批、發(fā)證
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經過審查,履行審批程序,符合條件的頒發(fā)《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單位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國家質檢總局委托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負責受理、審批的許可項目,以國家質檢總局名義頒發(fā)許可證。
特種設備許可認證范圍:
鍋爐制造資質、壓力容器制造資質、壓力管道制造資質、壓力管道元件資質、閥門制造資質、無縫鋼管制造資質、焊接鋼管制造資質、密封件制造資質、閥門鑄件制造資質、電梯制造資質、乘客電梯制造資質、貨載電梯制造資質、電梯安裝改造維修資質、起重機械制造資質、橋式起重機制造資質、門式起重機制造資質、塔式起重機制造資質、升降機制造資質、立體車庫制造資質、升降平臺制造資質、壓力管道安裝資質、客運索道制造資質、游樂設施制造資質、特種設備資質。